在物流領域,記名提單(Bill of Lading)和指示提單(Sea Waybill)是兩種常見的運輸文件。它們在功能和使用方式上有一些明顯的區別。下面將詳細介紹這兩種提單的區別。海運記名提單 記名提單(Bill of Lading): l 記名提單是一種運輸合同和貨物收據的證明。 l 記名提單既是貨物的運輸合同和收據,同時也是一種所有權證明文件。 l 記名提單可以由貨運代理、船舶代理、船運公司、船舶經營者甚至船長發行。 l 記名提單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l 作為貨物裝船和狀態的收據。 l 證明運輸合同的存在。 l 貨物的所有權歸持有該文件的人,只有持有該文件的人才能在目的港口提取貨物。 l 是可轉讓的,可以在銀行作為信用證收取。 指示提單(Sea Waybill): l 指示提單也被稱為“快速放行提單”或“直接提單”,當貨主決定立即放棄貨物的所有權時使用。 l 指示提單只是作為貨物裝船的參考文件,不具備貨物所有權的功能(不可轉讓)。 l 發貨人在貨物裝船時只需收到指示提單作為參考,無需向承運人提交額外的文件,因此貨物一旦在港口可用就會被放行。 l 指示提單的一些特點包括: l 當貨主愿意立即放棄貨物所有權時使用,貨物可以直接交付給指定的實體,而無需該實體出示任何文件來領取貨物。 l 發貨人或托運人只需收到指示提單作為貨物裝船的參考文件,無需向承運人或進口商提交額外的文件,因此貨物一旦在港口可用就會被放行。 l 當發貨人和收貨人彼此信任時,使用指示提單更為方便。 l 當不需要離岸銷售時。 l 當付款不通過信用證進行時。 記名提單和指示提單在貨物運輸中具有不同的用途和功能。記名提單作為貨物的運輸合同、收據和所有權證明,適用于需要確保貨物所有權和進行貨物交接的情況。而指示提單作為貨物裝船的參考文件,適用于發貨人愿意立即放棄貨物所有權并且發貨人和收貨人之間存在信任關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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